无照经营、公示信息不完整、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不一致……住房租赁行业的一些乱象让人深恶痛绝。昨日,市住房局公布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第三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共涉及11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
其中,有4家经纪机构因公示信息不完整、不配合检查工作等行为,2家经纪机构因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不一致,被记入信用档案,通过市住房局官方网站的“厦门市房地产市场从业主体及人员信用公示平台”对社会进行公示。而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检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并根据要求提供检查所需要的资料。
有2家中介机构,因无照经营,已被要求停止经营,限期整改;3家中介机构,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已关停。
目前,市住房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局、市金融监管局、厦门银保监局、市委网信办等7部门,正持续深入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记者 高金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