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不少小区物业陆续收到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发出的《致小区物业管理的一封信》,这封信剑指一个主题:预防小区内施工对燃气设施的破坏。
小区内施工工期短
管控难度大
有统计显示,第三方施工破坏在国内已成为燃气输配安全的“头号杀手”。目前,我市市政道路施工防范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的监管已得到各方的高度重视,相关手续办理和现场监护日益规范,但小区内的施工,由于“短平快”且处于无相关行政审批监管的模糊地带,一旦不慎,极有可能造成燃气设施破坏,威胁小区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对此,华润燃气再次提醒:小区内施工项目在开工前,务必做好燃气管线安全咨询。
“突突突……”今年4月24日,思明区湖明路某小区正在用冲击钻破路施工,抢修受损的消防管道。燃气公司巡线员得知消息后,立即赶到现场,确认施工区域内并无燃气管线,并向物业告知燃气管线埋设的位置,方才离开现场。
“相比于市政道路上的施工,小区内的施工比较零散,多为小型施工,工期非常短,今天开工,很可能明天就做完了,管控难度大。”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管网运行部副经理汤彬坤告诉记者,预防小区内施工造成燃气设施的破坏,成为管网运行部工作的一个重难点。
建设和施工单位
三日就可办理安全咨询
2016年,厦门发布《厦门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管若干规定》,将地下燃气管道安全咨询作为破路审批前置条件,实施免费办理和现场交底服务。按照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改善,简化办事程序要求,2019年以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向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办理安全咨询,时间缩短至3天,集美、海沧以及岛内均有办理点。
“我们希望物业及住户能够积极配合,如发现小区内有建设施工项目等,提前联系我们,我们公司将免费提供地下燃气管线安全咨询服务工作。”汤彬坤说。
【释疑】
常见的燃气隐患有哪些?
常见的燃气隐患有:占压、封闭、遮挡、间距不足等。
(1)在燃气管道上方建造建筑物或构筑物
用户在燃气管道上方建设建构筑物体以及堆放物品等行为,例如其他管线窨井等常见构筑物或者后搭盖房屋等建筑占压在燃气管道上方,形成安全隐患。
(2)燃气管线间距不足
在燃气管线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施工时可能因外力对燃气管线造成破坏。管线施工完成后,可能导致间距不足,形成安全隐患。
(3)绿化遮挡、占压燃气设施
小区种植的树木遮挡燃气调压箱或私围庭院封闭调压设施,影响设备的检修及造成处理紧急情况时的不便。在管线上部或附近种植高大乔木,树木根系破坏管道防腐层或缠绕管线,造成安全隐患。
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原因有哪些?
华润燃气通过对近年来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案例统计分析发现,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主要为机械开挖,主要原因有:
(1)高档住宅小区(别墅)的业主因装修扩建等改变地下设施,不了解燃气管道和设施的走向、埋深等,或根本不重视对燃气管道的保护,盲目施工,容易造成燃气管道破坏。
(2)施工单位不落实保护措施,甚至违反法规要求,实行野蛮机械开挖施工。
(3)小区内施工没有得到有效的管控和安全管理。
小区有施工项目要怎么做?
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做好以下工作:
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向燃气公司咨询地下燃气管道情况,待燃气公司派人现场交底后,将施工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移交至本工程项目的相应施工单位,方可施工。
注意: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共有岛内、集美、海沧三个管线安全咨询免费办理点,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需备齐申请表及施工平面图等相关资料,到办理点办理。
咨询电话:
岛内片区(思明区、湖里区)
电话:5113070。
海沧片区(海沧区、杏林、灌口)
电话:6587892。
集美片区(翔安区、同安、集美)
电话:6681933。
为确保业主安全,小区物业要做好如下监护及宣传工作:
1.物业单位在小区内进行地下设施维修或者改造时,开挖前请先向燃气公司咨询开挖点的地下燃气管道情况,避免盲目开挖。
2.遇小区内业主进行开挖作业的情况,请及时制止并电话告知燃气公司,询问并要求作业人员联系燃气公司咨询地下燃气管道情况。
3.配合燃气公司向小区住户进行燃气安全宣传。
小区住户,尤其是别墅小区住户要注意:
1.需要进行开挖作业时,请及时联系燃气公司或小区物业,了解、明确地下燃气管道情况。
2.遇小区内施工单位或其他业主进行开挖作业,请及时电话告知燃气公司,询问并要求作业人员联系燃气公司咨询地下燃气管道情况。
3.关注日常燃气安全(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客服热线:968860)。
【法律法规摘录】
保护小区内燃气管线
是物业分内事
根据《厦门市燃气安全监管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燃气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厦燃监办【2020】1号)要求,将小区庭院内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列入物业管理部门对物业公司的考核范围,严控小区内燃气管道受破坏事故频次。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厦门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管若干规定》
第二十三条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开挖沟渠或者挖坑,堆放土头杂物或者其他大宗物品;
(二)擅自进行机械开挖、打桩或者顶进作业;
(三)擅自重车碾压;
(四)封闭燃气设施;
(六)其他损坏或者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在挖掘施工前,应当向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查询作业区域地下燃气管道埋设情况。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接到查询申请时,应当立即予以查询,在作业区域内没有地下燃气管道埋设的,应当当场给予书面答复;有地下燃气管道埋设的,应当在五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签订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协议,对燃气设施安全保护的方式、各方义务等进行约定。
施工单位应当在动工三日前通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施工现场设置燃气安全标志后,方可施工。
【小贴士】
小区内常见的燃气设施
小区内常见的燃气设施主要有:燃气管道、阀门、调压箱、调压柜、水井、电位桩等。通常,燃气公司会在这些设施所在位置贴上醒目的标示贴,或者竖标志桩、标志立牌等。(记者 吴海奎 通讯员 沈曼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