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季支付房租调整为按月支付的通告
为更好地满足无房职工每月支付房租的资金需求,我中心决定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季支付房租调整为按月支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8月28日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由按季度支付调整为按月支付。之后每月10日左右系统自动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已签约的银行卡内。
二、2020年8月28日之前已签约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职工,我中心将于近期一次性支付本季度7月、8月的房租。
三、新签约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职工,签约成功后即支付当月房租。
特此通告
住房公积金咨询热线:0592-12329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