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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局支招 租房小心躲开这些“坑”

发布时间:2020-09-10  来源:厦门晚报  

  在住房租赁市场上,有部分企业为快速抢占市场,会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经营模式,这些企业一旦资金链断裂便“人去楼空”;个别企业甚至利用这种模式形成“资金池”,待积累大量资金后卷款跑路。近期,国内部分城市的住房租赁市场便出现这类企业“爆仓跑路”现象,给房东和租客带来经济损失。为加强风险防范,避免经济损失,市住房局提醒广大住房租赁当事人在租赁活动中应特别注意住房租赁风险,遇上纠纷要依法依规维权。

 

  租房前先查清企业底细 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

 

  近日,杭州、上海、四川、重庆等地的多家住房租赁企业接连出现“爆仓跑路”问题。

 

  市住房局提醒,房东、租客应选择规范且市场信誉度高的住房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租赁住房,可以登录市住房局的官方网站,点击进入厦门网上房地产页面,在“信用展示”一栏中(网址为http://fdc.zfj.xm.gov.cn/xygl/search/index)查看企业基础信息、投诉纠纷情况、信用等级等基本情况。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列入异常经营、未报送开业信息、信用不良、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要谨慎选择。

 

  警惕低租金和零佣金陷阱 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

 

  所谓高进低出(也称高收低租),即作为中介方的住房租赁经营者以较高的价格收取房源,再以低于市场的价格长租给租客。“长收短付”是指住房租赁企业高价从房东手里收房,支付方式一般是月付或季付;低价出租给租客,但会以折扣的优惠活动吸引租客以年付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租金。这其中的时间差,便带来了不少的资金积累。

 

  市住房局提醒,遇到明显过低的租金和零佣金,一定要提高警惕。在租房前最好先比较一下邻近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查找租赁房源信息,尽量通过政府搭建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品牌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的网站、门店,或者主流房地产信息网站等正规渠道。

 

  另外,尽量选择短期支付房租(月支付或季度支付),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的房租。

 

  避免不规范租赁合同陷阱 谨防“被租金贷”陷阱

 

  签订租赁合同时,该如何规避合同陷阱呢?市住房局支招,推荐使用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签署合同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合同内容,特别是要关注涨租、解约、退租、赔偿等条款,切勿签订空白合同,不要轻信任何的口头承诺。在押金和租金支付上,押金不宜超过一个月房租,租金不宜一次性预付超过三个月。首次签订租赁合同时,租期宜在一年以内,避免日后因对房屋设施设备、居住环境、合租人等不满意而提前退租带来经济损失。

 

  租客签订租赁合同时,需特别留意有无“租金贷”条款,避免“被租金贷”,陷入贷款不易取消、出现逾期失信等风险。如了解清楚租金贷规则后愿办理租金分期贷款的,则要选择信誉良好、规模较大的贷款平台,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借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解约及违约条款等。

 

  拒租不合法、不安全房屋 遇上纠纷要依法依规维权

 

  出租房多种多样,有的是违法违规出租的,有的存在安全隐患。为防范此类陷阱,市住房局提醒:要查看出租房有无房屋权属证书;要到出租房实地查看,不要租住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查看出租人的身份证件,确认出租人是否为房东本人,如非房东本人的,还要查看是否有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对合租房屋的,要了解合租人的数量、性别、职业、生活习惯、联系方式以及水电气等费用分摊规则,并尽量将相关事宜写入租赁合同中。

 

  目前,市住房局结合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专项工作,持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房东、租客发现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或二房东有“高收低租”“长收短付”行为的,请及时向市住房局(电话:0592—2859088)或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电话:0592-5121130)举报。如遇上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或二房东“爆仓”、“跑路”的,或租客遭遇暴力驱赶的,应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警。(记者 黄毅辉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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