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和市住房局共同制定《关于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骨干人才认定事项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厦门引才、留才创造条件。跟以往政策相比,该《通知》在扩大申请范围、新增高技能人才类别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
鉴于《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补充通知》(2017年出台)已到期失效,为保证政策的延续性,加强骨干人才住房保障,市人社局对原有骨干人才认定标准进行微调,并在广泛征求各部门的基础上,提出骨干人才新版认定标准,形成该《通知》。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通知》在保障本市户籍无住房的骨干人才类别基础上,新增非本市户籍类骨干人才,将“申请认定前在本市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60个月的非本市户籍骨干人才”也纳入申请范围。
同时,适时调整骨干人才中相关技能人才标准。结合我市技能人才实际情况,该《通知》调整新增“高技能人才”类别。
目前骨干人才可以享受保障性商品房优惠,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的通知》,骨干人才由过去提供最高70平方米的保障性商品房,提升为最高95平方米的住房保障,将更好地保障骨干人才来厦创业安居。
【认定标准】
市骨干人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学位(我市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参照本款申请)的人才;
(二)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
(三)高技能人才:
1.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福建省获奖选手(或入围国家集训队选手);
2.福建省技术能手、福建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3.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第1名、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四)引进至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中级职称)的人才;
(五)经市人才工作部门研究确定的急需紧缺特殊专业人。
【申请流程】
该事项为全程网办事项,在申报期内由人才所在的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市人社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市人社局对审核通过和公示无异议的骨干人才名单推送至市住房局,由市住房局负责骨干人才申购保障性商品房的受理、审核、分配、管理、退出等工作。
【链接】
骨干人才水平提升
已认定4批次1348人
自2019年开始,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共认定4批次1348名骨干人才,认定工作总体平稳有序,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认定的骨干人才平均年龄约为32周岁,博士学历达388人,占比29%,硕士及以上学历988人,占比73%;具有高级职称类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类人才438人,占比32%。为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等在厦高校充实骨干师资力量176人,为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科学环境研究所等研究类单位引进骨干研究人才259人,为厦门天马、科华数据、厦门钨业等重点产业企业引进骨干中层人才419人,进一步塑造我市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体系。
在各项政策带动下,厦门近年人才总量始终保持增长态势,为厦门产业发展源源不断提供了充足的人才储备。(记者 吴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