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10月21日,《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用真金白银扶持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自2021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以来,已对通过认定的4000多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兑现市级财政奖励6.5亿元。政策激励作用明显,2023年我市资格有效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突破4200家,同比净增超600家。今年1月,厦门印发《关于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 争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为持续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扶持力度,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了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
通知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于规上企业(以上年末统计部门公布的规上企业名单为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30万元奖励,重新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于非规上企业,首次通过或重新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此外,对于资格有效期内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在第一项政策基础上,再给予2万元奖励。
通知还指出,对于资格有效期内的规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每孵化一家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且持股比例不低于30%的,给予20万元奖励。
据统计,2023年我市资格有效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工业产值3343.5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110.10亿元;营收或产值超过亿元的企业有589家,其中超十亿元的企业73家、超百亿元的企业3家;691家高新技术企业营收同比增长50%以上,387家企业同比增长100%以上。(记者 钟宝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