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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完成今年首例市直管公房出售

发布时间:2025-03-28  来源:厦门日报  

  3月25日,在仙岳路莲湖大厦公房出售服务大厅,市民王先生领到期盼已久的“大红本”——《不动产权证书》。从此,王先生由直管公房承租人变成了产权人。这是厦门今年出售市直管公房诞生的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厦门公房出售政策正式落地。

 

  新政后首个申请者

  以成本价购得房产

 

  所谓公有住房,主要是实行住房商品化政策之前,以福利分配的方式出租给本市居民、单位职工居住的住房。我市自1992年起实施住房制度改革,鼓励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直至2005年暂停出售市直管公房。随着时间推移,公房越来越陈旧,住户改善居住条件的诉求越来越迫切。

 

  去年底,市政府出台《关于公有住房出售有关事项的通知》。该政策明确将两类公有住房纳入出售范围:1999年12月31日前已分配并确权的公有住房,以及2000年后因城市拆迁、危房调换等政策取得且完成确权的公有住房。

 

  王先生承租的公房位于禾山路,每月租金仅220元,但房子没电梯,他又住在七楼,随着年岁增长,他感觉爬楼梯越来越吃力。王先生想换房,可他只有房屋承租权,没有产权。

 

  “我是1996年租的拆迁安置房,符合条件!”王先生说,今年2月5日,市住房和建设局启动受理市直管公房购房申请,他很快提交了申请。令他惊喜的是:他不仅以成本价购得房产,还成为厦门首个通过本次新政获得直管公房产权的申请者。

 

  受理环节全程网办

  市民“最多跑一趟”

 

  此外,王先生还体验到“一站式”办理购房手续的便利——这得益于市住房和建设局推出的“线上预约+线下一站式办理”服务模式:通过整合流程、数据共享,以及相关单位、银行驻点,实现购房手续“一厅通办”,让市民省时又省力。

 

  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房出售可实现受理环节全程网办,让市民“最多跑一趟”。承租家庭购买公房仅需以下四步:通过“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或“i厦门”线上系统预约受理;在线上系统或至安居集团一楼大厅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审核及公示后,到二楼公房出售服务大厅办理购房手续;最后可选择直接到公房出售服务大厅,或委托快递领取房产证。

 

  在线下办理地点安居集团一楼大厅,记者在现场看到,除了设有受理窗口以外,还设有咨询区,提供“手把手”帮办服务。二楼大厅则设有公房出售缴费、合同签订、公积金提取等窗口,以及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进驻的贷款服务区,市民在这里可实现购房合同签订、公积金提取、银行贷款、费用缴纳、房产登记等业务“一厅通办”。(记者 袁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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