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办的过户手续,到现在,按揭都已经交了大半年了,可是房主连自己新家的房门都没踏进去过。
近日,来自湖北的王先生向导报记者求助,他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龙池滨海公寓购买了一套房子,可原房主的前夫赖在房子里不肯搬离,从去年底交房到现在,王先生竟然连房门都没踏进去过。
目前,王先生已经向法院起诉。
新房主:自己的房子连门都进不去
王先生今年50岁,省吃俭用,花了78万元购买了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龙池滨海公寓6幢303室的房产。没想到的是,产权证上都已经写上他的名字了,可这套房子,他连门都没踏进去过。
据王先生介绍,2019年11月份,经房产中介介绍,他购买了这套房子,并于当月交了定金办理了过户手续。“刚开始中介带我去看房子时,这栋房子里面就住着人,他们不肯开门让我进去看,中介就带我看了下旁边户型一样的房子。”王先生说,他从原房主谢某处得知,住在里面的是她的前夫、孩子和前夫的父母。
王先生认为,谢某提供的产权证上写的是谢某的名字,是可以办理产权过户的,“而且我们的购买合同上写得很清楚,过户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我”。但等房子过户后,这套房子却没有如期交付给王先生。
房产中介的陈先生也告诉导报记者,这套房产的产权是清晰的,所以买卖没有问题。
据王先生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复印件显示,这套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归王先生单独所有。“我都记不清楚去多少次了,每次去,他们就是不肯开门,我们报警了,警察过来他们也不理。”王先生说。
原房主:“前夫赖着不走,我也没办法”
7日上午11时许,导报记者在王先生的带领下来到该小区6号楼303室的房门口,任凭王先生怎么敲门,里面就是没有任何反应。刚开始,导报记者以为里面没人,不过,当导报记者敲了几下门后,里面传出了一男性声音:“不要敲门了,我是不会开门的……”
里面到底住着什么人呢?9日下午,导报记者联系到了该房产的原房主谢女士。
“这套房子是我2004年买的,是婚前财产,产权证上写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谢女士说,2009年,她和丈夫朱某因感情问题离婚,之后她就从房子里搬离了,“我和前夫有个孩子,我是看在孩子的份上,让我前夫和他父母一起住在里面的”。
谢女士说,之前她帮前夫从银行贷款50万元,而这些钱和利息都是她在还,“他(前夫)一分钱都不肯还,后来我实在没办法了,只好把这套房子便宜点卖掉来还银行的钱”。谢女士说,房子卖掉后,她多次做前夫的思想工作,但对方就是不肯搬离,“他一直赖在房子里不走,我也没办法”。
律师说法:赖着不搬走 已构成侵权
经过多次讨要,王先生都无法如愿进入自己的新家,无奈,王先生只好向法院起诉。
9日下午,导报记者联系了王先生的代理律师江律师。电话里江律师表示,该案龙海法院角美法庭已经开庭审理了,但根据法律诉讼程序,是需要时间的。谢女士前夫朱某没有合同根据,已经构成侵权了。江律师认为,该案的不动产权已经确认了,诉讼难度不会很大,但执行会有点难度。(记者 王龙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