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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住房公积金付房租需慎重 可能会影响贷款额度

发布时间:2015-03-12  来源:济南时报  

  目前高昂的房价让年轻人购房吃力,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只能长期处于“熟睡”状态,对此,“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工商联副会长、锡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杰庭建议“年轻人首次置业应获公积金补贴”。

 

  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现有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实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即按照市民购买房屋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来划定公积金贷款的利率,首套房5年以上利率较二套房低0.4个百分点。张杰庭认为“不买房不能提取公积金”是一线城市难以留住年轻人的一大原因。从济南的实际情况看,刚毕业或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如果租房吃力可以提取公积金付房租。

 

  按照目前济南现行的公积金政策,如果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成正相关的关系。如果市民在租房期间,提取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支付了部分房租,在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基数就会相应减少,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举例说明,假如单身市民小刘目前公积金账户为2万元,小刘购房后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理论额度为30万元,但是按照规定单人缴存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为25万元,因此小刘最终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25万元。如果小刘提取5000元公积金余额付房租,则小刘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5万元,小刘将来购房后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也将降低为22.5万元,相较于之前少了2.5万元。因此,有购房需求的年轻人提取公积金付房租时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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