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买好的新房,准备春节前入住时,发现房里竟然还住着别人,并且不肯搬走。昨日市民郑先生向福州晚报反映了这件糟心事。
“所有的购房手续都已办好,房产证也早已拿到手,甚至连水电都已过户好了。”在福州工作的郑先生告诉记者,因为想把在南平的妻子和孩子接到福州一起生活,于是去年他向卢先生购买了一套位于仓山区金浦小区的房子。
“当时去看房的时候,里面住着一个人,但那个人和卢先生都说,购房手续办完后就会立即搬走。”张先生说,1月8日,所有购房手续都已办好,他拿到房产证准备入住的时候,发现原来住在里面的那个人并没有搬走。
郑先生说,他只知道住在自己新房里的人姓唐,好像是第一任房主,而卢先生是第二任房主。“第一任房主唐先生不肯搬走,好像是因为与第二任房主卢先生存在经济纠葛。”郑先生告诉记者,他已多次向卢先生反映此事,卢先生也表示会与唐先生协商,但至今唐先生依然住在房子里不肯搬走。
“现在水电都已经过户了,住在我房子里的唐先生用的水和电都要我付钱。”郑先生说,他的妻子已辞职,春节后就要带着孩子到福州和他一起生活。“如果到时候还不能顺利入住自己买的新房,就需要到外面租房住了。”郑先生无奈地说。
昨日,记者先后两次致电卢先生,第一次卢先生以不清楚此事为由挂断了记者的电话。第二次卢先生表示只愿意和郑先生商谈此事而不愿接受记者采访。
“我已报警了,但警方说这属于纠纷事件,他们也没有办法强制处理。”郑先生说,目前可以采取的途径就是走司法程序,但是走司法程序不仅费时,还会额外产生费用,这并不是他想要的。
“但如果实在没有办法,也只能走司法程序了。”郑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