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8月31日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统一全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
不再区分实施“限购”城市和不实施“限购”城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统一为分别不低于20%和30%。
各地可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需要,自主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