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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好房子”不等同于建“大房子”“贵房子”

发布时间:2025-06-09  来源:新华社  

  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发布实施后受到广泛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姚天玮5日表示,建“好房子”不等同于建“大房子”“贵房子”,而是要通过好的设计、好的施工、好的材料、好的服务等,解决居住中的痛点问题,全面提升住房品质。不同地区、不同面积、不同价位都应当有不同的“好房子”。

 

  《住宅项目规范》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不低于3米,4层及以上住宅设置电梯;提升了墙体和楼板隔声性能等。姚天玮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5日举行的《住宅项目规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说,《住宅项目规范》是对“好房子”建设的底线要求,将对推进“好房子”建设起到有力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建设“好房子”,不仅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应用提供了广阔空间,还能释放出“扩内需”“促消费”的巨大潜能,为建筑业、房地产业转型发展开辟新赛道。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一级巡视员王玮说,标准的实施是整个标准化活动中最重要的一环,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重点围绕三个方面抓好规范的落地实施。一是抓好宣传培训,指导设计人员、施工图审查人员、施工技术人员尽快熟悉、掌握规范;二是指导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制修订地方标准,指导支持有关协会和学会根据市场供需等制修订团体标准,细化有关措施要求,支撑规范落地实施;三是抓好规范实施监督。

 

  王玮说,要指导督促地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好建设、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规范及其他相关强制性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同时,要加强规范实施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标准,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标准等,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王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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