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定二套房标准时,银行既看已有房产的数量,又看是否有过贷款记录的做法。银行在放贷前,不仅要查询借款人的贷款记录,还将登录房管部门的房屋权属系统查询借款人家庭的住房数量。
其中包括以下情形:一是对于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果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当中,包括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当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他再贷款购买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
二是借款人已经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又申请贷款来买住房,也认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三是银行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居访等访问形式的调查,确定借款人的家庭已经有了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再贷款也按照第二套或者以上来执行。
那么,哪些情况会被银行视为二套房呢?据银行人士总结,主要有以下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借款人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3.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5.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6.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所以夫妻一方虽然名义没有房产,但是若要贷款购房,仍然将按照二套房的标准执行。
7.曾在异地贷款购房,在厦门再次申请贷款的人群。因为目前央行的征信系统是全国联网的,银监会曾发布通知,各银行不得以征信系统未联网、异地购房难调查等为由放弃“二套房贷”政策约束。所以假如购房者已在一个城市有过贷款记录,在另一城市再次申请贷款购房,也会被划入二套房的政策征收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