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开展
为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迎检工作,即日(6日)起至9月,泉州市将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记者从市行政执法局了解到,此次整治的重点是市区主次干道的占道经营和违规广告牌,建筑运输车辆和工地噪声,内沟河污染及市政设施破坏等几方面。
加强整治:取缔占道经营和违规广告牌
我市将实行专人守点制度,坚持16小时巡查原则,对各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和集贸市场、汽车站、火车站、医院、景区、学校、交通节点等周边的流动摊点、店外店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对不符合饮食安全的夜市大排档也将坚决予以取缔;主次干道上的违规广告牌匾、布幔布条广告、乱摆乱放的移动广告及涂写、张贴的小广告等也是整治重点。
此外,我市还将组织清理拆除各类影响市容市貌的各主干道沿街违章搭盖,对高铁站、汽车站、中心客运站、闽台缘周边的违章搭盖还将加大力度开展集中整治。
加强巡查:严查“滴洒漏”和施工噪声
我市将加强对在建工地及即将开工工地的巡查监管,加大对出入工地车辆的行政指导,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集中整治,严查土方车未封闭、“滴洒漏”以及未经公用部门核准从事运输的违法规章行为。
我市将加强巡查力度,对违规施工超过时限的单位立即予以纠正,屡禁不止的,还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群众举报的建筑工地施工噪声问题,也将进行排查、核实,组织统一行动,开展集中整治。
依法处理:对污染内沟河行为进行处罚
内沟河整治方面,我市将依法拆除内沟河两岸外侧各10米陆域管理区的违章种植、养殖和搭盖等;依法处罚向内沟河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其他污染物的行为;依法处罚在河内清洗装贮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行为;依法对在内沟河两侧违章乱倒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罚。
此外,对未经主管部门审批的施工单位及个人擅自挖掘、破坏道路、缘石坡,未及时修复破损缺失的窨井盖,占用破坏盲道等行为也要进行处罚;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职责的,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罚;还将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开展“扫黄打非”整治行动,坚决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加强对占道销售盗版、非法出版物及地摊、无证经营者的管理,坚决整治假冒、仿造行为,取缔非法出版物的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