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资源配置”
习近平表示,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是一项长期任务,还存在着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需求尚未根本解决、保障性住房总体不足、住房资源配置不合理不平衡等问题。
虽然没有明确的控“房价”目标,习近平针对“不断满足居民住有所居”给出的药方是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调查,到2010年底,全国仍有2000多万户城镇低收入和部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不成套,设施简陋。其中1000多万户居住在棚户区中。棚户区房屋破旧拥挤,厨卫设施不全,有的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处于城镇“夹心层”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其后,又发生了部分城市住房投资投机性需求过于旺盛,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问题,“购房难”由单纯的经济问题发展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因此,刘洪玉介绍,十二五期间,需要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弥补十一五甚至十五期间保障房安排不足。
习近平也要求,“十二五”规划提出,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户),到2015年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一定要全力完成。
值得一提的是,在谈及保障房品种方面,习近平并未提及限价房或经济适用房,而要求要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建设廉租住房,加快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
陈国强认为,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供应体系,是“住有所居”而非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产权房,也可以通过租赁方式实现居住的目的,另外,限制大户型、过度消费将是未来的一个方向。
习近平亦指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要处理好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市场化的关系、住房保障和防止福利陷阱的关系、住房发展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关系、需要和可能的关系。
“减少经济适用房、限价性商品房等产权房的数量,也是在确保住房保障、防止福利陷阱时的有效手段,”陈国强如是介绍。
谈及双轨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始终应统一协调在住房供应体系的顶层设计之下,政府在保障轨上则主要职责重点在于组织资源、制定规则和实施对入住者的“进与退”的管理。而“市场轨”上主要管规则、管收税。以经济手段为主,其中包括税收的手段,从土地开发到商品房的交易和保有,各环节上的税费应系统地合理化。调控中原则上宜区别住房的居住需求、投资性需求和投机性需求,采取差异化政策区别对待。
谈及市场化主导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习近平表示,只有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才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
习近平也针对“保障住房”领域谈道,应加强管理,在准入、使用、退出等方面建立规范机制,实现公共资源公平善用。要坚持公平分配,使该保障的群众真正受益。要对非法占有保障性住房行为进行有效治理,同时要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加以防范。对非法占有保障性住房的,要依法依规惩处。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行政性调控政策的退出需要建立在商品房市场秩序的完善、有房产税等经济性的替代性政策的背景下,是一个长期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