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6月份,泉州市区不少房源陆续进入交房期。记者走访了解到,接下来,水木春天、泉商环球广场、世贸一品、宏益·江山丽园、三盛·四季公园等项目陆续有房源进入交房期。而最近,在本报接到的咨询问题中,交房问题也是热门话题。
本期,记者将近期读者以及律师们反映的交房热点问题进行了收集整理,为大家在交房时提供借鉴参考。
逾期交房频发 购房者可根据合同追责
在近期的房产纠纷案件中,逾期交房是比较常见的问题。而在本报接到的读者热线中,不少读者都反映到了交房时间,却迟迟无法交房。
据福建双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那刚提醒,遇到逾期交房,通常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他表示,法律对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并没有统一约定。通常,在购房时,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会对违约责任做出约定,其中,就包含逾期交房需支付的违约金问题。当遇到逾期交房问题时,购房者首先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根据约定争取违约金。如果购房合同未对违约金做出约定,那么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对逾期交房进行明确约定时,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交房时需验房 避开面积差及质量问题
“我买的房子交房时发现房子的面积跟合同上写的面积不一致,少了3平方米,这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吗?可以怎么赔?”、“交房时发现房屋出现漏水情况,该怎么办?”、“飘窗变成了天窗、阳台变成了走廊,遇到这样的问题怎么解决?”……最近,面积误差及房源质量问题成为购房者咨询的热点话题。
如何避免因面积误差及房屋质量问题产生买房纠纷?福建贤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长鸿表示,在交房过程中要重视验房。如果交房时专业测绘机构提供的测绘报告中的面积,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存在误差,通常可以根据购房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如果购房合同中未对面积误差问题做出约定,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在房子的质量问题方面,请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验房。如果验房过程中,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出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地方,可拒绝办理交房手续,并要求开发商解决问题后再交房。
福建泓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蔡栋梁提醒,交房时开发商需提供的内容,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内约定的交房要求为依据。通常情况下,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竣工验收合格和消防验收合格的文件资料,得到开发商提供的《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