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多规合一”工作实施方案提出
空间规划“一张图”年底前初步形成
近日出台的《泉州市“多规合一”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今年年底之前,基本解决发改、城乡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用地空间规划相互矛盾的问题,初步形成全市统一的空间规划“一张图”。
《方案》在融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衔接生态、人文、环境保护规划,构建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控制线、产业区块控制线、生态环保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等管控体系。健全规划衔接协调工作机制,建立信息联运平台,实现城乡空间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方案》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980平方公里,协调范围为规划区2980平方公里,研究范围为市域范围。规划期限近期为2015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突出“文都”“海丝”特色
《方案》指出,泉州“多规合一”工作将结合实际突出特色,主要注重四个方面:
——注重三个层次的控制和指导。方案将分三个空间层次,针对市域、2980平方公里规划区、98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提出不同深度与类型的“多规合一”的内容和控制指导方案,是“地级市试点”地区不同于“县级市试点”的一大特点。
——注重空间规划方案合一的同时,融合体现泉州城市特色非空间规划中的重要内容。将发展规划、文化规划、景观规划等纳入“多规合一”体系,着重体现“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的文化特色。
——注重对土地资源增存量的分配与供给。结合低效土地研究的相关结论,明确土地资源的增量规模,并对存量规模予以明确,将存量规模纳入可利用土地资源总量之中。
——注重提供为产业服务的配套设施空间。结合产业可持续发展专题的相关内容,以泉州产业发展诉求为导向,在“多规合一”用地方案中对产业配套服务空间给予倾斜。
正视“多规”的差异问题
《方案》提出,要正视“多规”的差异问题,立足于提高规划实施成效,以环泉州湾地区城乡一体化规划为基础,开展泉州“多规合一”工作。
要针对泉州市域范围各类规划存在差异情况,统一各类图纸坐标系,建立用地分类标准对接机制,形成覆盖城乡、内涵统一的用地分类和建设标准。分析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用地差异原因,提出消除规划用地矛盾的原则,制定“合规合一”技术标准。
在规划区2980平方公里内形成统一认识的区域空间结构、生态结构,作为各县(市)“多规合一”的战略指引。石狮、晋江、南安已列入省级试点城市,惠安计划开展“多规合一”工作,泉州市对以上4个县(市)采用协调方式推进环湾“多规合一”工作。
统一工作标准与方法,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基础,对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部门规划,形成环湾地区“一张图”拼合工作。同时构建统一的空间规划信息管理协同平台,实现建设项目信息、规划信息、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的资源共享共用。
落实重大项目空间
《方案》提出,将划定建设用地增长边界、生态控制线、产业区块线,划分城乡建设用地、非城乡建设用地、有条件建设区、生态用地等用地大类,按照责任主体细化管控边界。
同时要落实重大项目空间,调出位于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的指标,与“十三五”规划以及年度重大项目库对接,优先安排空间给民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其他重大项目,并建设“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在“一张图”编制成果基础上,建设集规划成果数据、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建设项目信息、项目审批进度以及审批结果信息为一体的空间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间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