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海都记者从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获悉,泉州市近日顺利通过住建部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2006年1月,泉州市荣膺“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今年4月,住建部组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专家组莅临泉州实地复查,主要对泉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组织领导、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施、城市绿线管理情况、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情况、城市绿地及生态环境保护、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以及城市公园会所清理整治情况等七大方面重点考查。
最终,住建部综合复查专家组的意见认为,泉州市符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同意泉州市通过本次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近年来,泉州市中心城区逐年加大城市园林绿化资金投入,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成效明显,但仍需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近期,对于中心城区景观的进一步提升和改造,他们正在各地考察学习,不久后,将制定出相关景观提升专案。
(海都见习记者 柳小玲 实习生 阮清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