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泉规丰规2017-007号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福建兆基置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办理兆基光明城C-2、C-3地块总平面及单体方案调整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拟许可内容公示如下:同意C-2、C-3地块(中区21、22号楼;东区11-13号、15A、15B、16、17号楼;西区6A、6B号楼)总平面及单体方案调整。本公示期限从2017年2月18日至2017年2月2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联系人:小李,联系电话:22177513。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