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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农村住房保险方案出台 自缴3元最高可赔3万

发布时间:2017-03-13  来源:晋江新闻网  

  记者从晋江市民政局获悉,晋江日前通过《晋江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晋江户籍的农村住户按照自愿参保原则,参加晋江市农村住房叠加保险,每户只需自掏腰包3元,其房屋因灾倒损最高理赔金额可达3万元。

 

  此次针对晋江户籍的农村住户叠加保险保费每户12元,由各级财政及农村住户共同承担。其中,省级财政负担5元,泉州市级财政负担1元,晋江本级财政负担3元,普通农村住户只需自缴保费3元即可;低保户、特困人员个人3元保费由省级财政负责支付。

 

  方案明确,叠加保险自2016年7月1日起实行,7月至9月的叠加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省财政买单;普通农村住户若参保只需补缴10月至12月的保费,每户0.75元。

 

  据了解,晋江市政府早在2009年就开始为坐落在晋江范围内的住房,且户主为晋江户籍的群众投保,主要为基础保险,每户最高理赔金额为1.5万元。

 

  “基础保险和叠加保险两险叠加,现在晋江每户住房受灾累计最高可获赔付3万元。”晋江市民政局救灾救助科负责人黄传配介绍,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帮助受灾群众提高灾后重建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受灾群众基本利益。

 

  黄传配还透露,今年开始,拥有晋江户籍的街道办事处住户、购买晋江住房且拥有晋江居住证的住户,房屋因灾倒损时享有和农村住户同样的“待遇”,每户最高理赔金额为3万元。但需住户自缴保费3元,剩余保费则由晋江本级财政全额支付,住户个人不缴费,财政不补贴,理赔不叠加。

 

  据悉,受损群众可以拨打保险服务热线95518报案,也可及时将情况上报辖区内村(社区)民政协理员,届时由各片区的人保财险服务专员进行查勘,并收集理赔资料。受损群众申请理赔时,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村委会证明、损失清单等材料。相关手续完成后,理赔款将直接打入受损人的银行账户。

 

  链接

  1.哪些情况可申请理赔?

 

  由于火灾、爆炸、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雨、暴风、洪水、冰雹、低温冷冻、雪灾、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陷)、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的、不属于保险对象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造成保险人房屋损失的,人保财险晋江分公司将按协议约定负责赔偿。

 

  2.不属于保险对象包括哪几类?

 

  (1)房屋内部装潢和室内财产、经营性店面、生产性用房、正在建造的房屋,以及厕所、禽畜舍、柴草间、杂物间和简易搭盖棚等。

 

  (2)受灾后临时分户而新增加的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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