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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聚宝城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三种补偿方式

发布时间:2017-04-11  来源:闽南网  

  泉州聚宝城南文化街区希望再现当年“涨海声中万国商”的繁荣景象,突出“海丝主题”,打造成带动整个古城提升的“一号”龙头项目工程。

  日前,聚宝城南文化街区项目建设指挥部召开征收工作会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也正式发布,拟分为产权调换、货币补偿、部分产权调换与部分货币补偿相结合三种方式实施征收补偿。对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被征收人,给予每产权户最高5万元的奖励。征求意见期限截至2017年5月8日,具体可到鲤城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中查看(http://www.qzlc.gov.cn/xxgk)。

  作为福建省2017年重点项目,聚宝城南文化街区也是泉州古城保护发展四大片区项目之一。鲤城区还启动旅游线路策划、志愿者导游培训,以及街区主要景点、历史建筑、名人故居的文史调查工作,要求将聚宝城南打造成“集文化、休闲、旅游、商业、宜居为一体的特色街区”,使之成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最具影响力的一张“海丝”文化名片。

 

  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东起泉州七中围墙边经南环城河西侧进入斗门头,沿斗门头西侧至港仔墘;南起后田桥沿后山社至泉州大桥下;西起泉州大桥沿防洪堤至土地路;北起土地路沿万寿路、七中沟至南环城河。

  具体以泉州市规划局批准的征收范围为准。

 

  补偿方式

 

  分为产权调换、货币补偿、部分产权调换与部分货币补偿相结合三种方式。

  其中住宅及(仿)古建筑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店面及企事业单位用房,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也可选择将货币补偿出资入股,具体为:由项目指挥部指定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片区范围内的房屋作价评估,并按确认的房屋评估价格为基础,以固定资产(即房屋)为出资方式与发展公司合作经营,成为发展公司的股东。到街区修缮更新建设完成开始投入经营后,股东(居民)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的资产收益分配权,并按比例参与当年度分红。

 

  安置房源

 

  向阳安置区、爱国路道路拓改及片区改造建设项目、泉州市温陵商贸中心项目、高山安置区、锦美安置区、江南街道东浦社区危房片区改造(一期)、江南花园城的存量安置房源。

 

  房屋补偿与奖励办法

 

  总体原则是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置房源,扩展多类别房产,推行多样化安置,提供多元化选择。

  货币补偿实行价值补偿。鼓励货币化安置,对选择货币补偿后购房的被征收人,打开购买通道,予以照顾购买鲤城区辖区内多类别的安置房源。房源价格根据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等因素评估确定。

  产权调换实行等价置换。鼓励异地安置,对选择江南新区安置房源的被征收人,予以价格优惠。产权调换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鲤城区辖区内统筹的安置房源,以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和安置房评估价值,实施两者的价值置换,并按照“多还少补”的原则结算差价。

 

  按时搬迁最高奖5万

 

  对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被征收人,给予每产权户最高5万元(公寓型住宅每产权户最高3万)的按期签约搬迁奖励,被征收房屋面积在50㎡以下(不含50㎡)的按1000元/㎡奖励(公寓型住宅除外)。“产权户”的认定标准以有效的土地使用权契证或房屋所有权契证为计户依据。

 

  原片区入学入托

 

  在房屋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被征收人,自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五年内,可凭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办理其直系(孙)子女在原被征收房屋所在片区的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托等事宜。(海都记者 吴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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