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教育部官方网站获悉,教育部日前出台《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办学的规定和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把计划制订、信息发布、组织宣传、报名录取等工作统一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台。
《通知》要求要公示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职学校名单,未经公示的不得招生。要清理和规范加分项目,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在中职学校招生中,严禁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在普通高中招生中,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依法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各地要健全监督举报电话制度,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对违反五个“严禁”的学校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