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记者从晋江市教育局获悉,日前,晋江市幼儿园2017年度等级评定结果暨秋季收费标准公布,市民可登录晋江教育信息网(www.jjedu.com.cn)查看。如发现不在公示范围中的幼儿园或违规收费的幼儿园,可向所在镇(街)教委(育)办或相关部门举报。
工作人员提醒,因上级主管部门拟对自收自支的集体办园、小学附设班的保育教育费进行调整,故此次未在公示范围中,各集体办幼儿园、小学附设班应暂缓收费,待收费标准确认后,再进行公示及收费。
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方面,2017年起取消该项目的备案制度,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代办费方面,要求幼儿园“代办的项目仅限于伙食费、幼儿保健费和一次性收取的床上用品、餐具、洗漱用品费用(仅限全日制)”。代办费必须单独立账,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学期结束前向幼儿家长公布结算结果,多退少补。
另外,幼儿园除收取保育教育费和规定的代办费外,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海都记者 林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