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泉港国土告〔2017〕18号
经泉港区人民政府(泉港政地〔2017〕46、45号)批准,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决定委托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出让2017-06、1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规划设计分别按照泉州市泉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泉港建〔2017〕255号、256号文件严格执行,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2017-06号地块应根据泉港建函[2017]82号文的要求保留住宅总面积50%以上作为“双限住房”,定向销售给泉港辖区内被征迁选择房票安置对象,销售上限均价为4500元/平方米。
二、建设期限及其他相关要求:
1.开工、建成时间:2幅地块均在交地确认书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30个月内建成。在约定时间满一年未动工建设的,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有权按该宗地出让价20%征收土地闲置费,直至无偿收回闲置土地;具体规定以泉港区国有土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条款规定为准。其他相关要求按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稳定房票房源供应及住房价格实施须知的通知》(泉港政办〔2017〕98号)规定执行。
2.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由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3.竞买人应单独竞买,不可联合竞买。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
(二)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的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16时(须到账)。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四、拍卖出让的相关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3日17时。
(二)报名地点:泉港区中兴街土地交易综合大楼八层土地储备中心。
(三)拍卖顺序:1.2017-06号地块,2.2017-18号地块,每宗地块中间间隔10分钟。
(四)拍卖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4日9时。
(五)拍卖地点: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场向拍卖公司交纳拍卖佣金,拍卖前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地块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委托人交清土地出让金。
(二)竞得人未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2个月的,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17年11月23日17时前,法人竞买的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竞买的携带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向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收据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2幅地块拍卖成交价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以外汇支付。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由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在2017年11月2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二)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1月23日到泉港区中兴街土地交易综合大楼八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三)实地踏勘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1月23日。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联系。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有关事宜,可直接与向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联系。
八、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和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
咨询电话:0595-68110006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地址:泉州市泉港区中兴街土地交易综合大楼8层
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95-22507621 18959706303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振业大厦18层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