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深新政重点内容概览
“京七条”
一、土地方面,市国土、规划部门应明确下一年度的一定规模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地同时优先安排在交通便捷、功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完备的区域,2013年底前全市要完成不低于2万套自住型商品住房供地。
二、自住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最大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销售均价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的水平确定。
三、北京户籍无房家庭或年满25岁的单身人士、以及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可以优先购房。
四、商品住宅取得产权证后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转让的,须缴交买卖差额30%的土地收益等价款,同时不得再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五、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骗购行为。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
“深八条”
一、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限贷政策。会议要求人民银行要抓紧研究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
二、继续强化商品住房预售管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这意味着,限价政策将在接下来的四季度很可能被进一步执行。
三、确保今年普通住房用地供应在以往5年平均供地量的基础上增加20%以上,四季度还要供应约60公顷住宅用地。
四、加强市场信息披露和监测工作,做好市场预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