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前日对外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净化厦门市房地产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厦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厦门市将开展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和治理。
检查和治理的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在售商品房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承担商品房销售代理、营销策划的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营销策划咨询等中介机构。
检查和治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预售行为、是否存在捂盘惜售行为、是否按照规定在销售现场公示有关证件及销售情况、是否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欺诈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
检查方法分为企业自查自纠和组织全面巡查。10月19日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对照《厦门市商品房销售企业自查表》的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整改,接受检查指导。
10月20日起,厦门市土房局将联合发改(物价)、市场监督、规划、建设、城市执法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对在售商品房项目销售现场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不及时,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商品房项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并视情约谈企业负责人。对存在违法违规的项目将依法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将给予曝光,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作出不良记录,计入其信用档案。
按照通知要求,各相关企业要及时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检查自查表》,经签字、盖章后,在2016年10月19日前,报送厦门市土房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2743529432@qq.com。
厦门市土房局还要求各相关企业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落实整改措施;对已发生的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违规收取的费用,要立即退还。对避重就轻,掩盖问题、拒不整改,拒不自查自纠的企业,将暂停网上签约。 (记者林维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