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定于5月8日上午办理2017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选房(5月8日下午为补选)工作。申请人可于5月3日起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领取《选房手册》及《选房通知书》,现房看房时间为5月5日-6日。办理委托选房的申请户,应在5月7日12:00前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地址: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提出书面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未按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其批次申请人顺序号作废。选房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经2017年9月8日公示无异议并已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82户申请家庭符合选房条件,具体选房时间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