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内,晋江人柯某俊连续借用6名外地籍市民的身份,在厦门购买了6套房产,但都是只出首付款,不支付尾款,造成6名卖房者总计高达1200余万元的损失。
原来,在拿到房产证之后,柯某俊都是将这六套房产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迅速获得资金,并给自己添置了宝马小车。
今日上午,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柯某俊已被依法移送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发
卖房后收不到尾款 起诉到法院也无法执行
去年10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收到一条来自外地的协查通报,一名外地人在将厦门的房产出售时,遇到了纠纷,怀疑遭遇合同诈骗。“房主把岛内的一套房产卖给买房者,但买家在掏了首付款后,就没有再支付尾款,甚至在起诉到法院后,都无法执行。”民警说,这套房产的价值达到800万元。
看似普通的买卖房屋合同纠纷,经侦支队民警核查后却发现蹊跷,买房者是外地籍的务农人员,名下没有房产和其他资产,经济实力不强,连买房的目的直言不讳说是为了炒房,这很不符合时下的购房目的。警方注意到,在这起房产交易的过程中,出现一名叫柯某俊男子的身影,他通过联系买卖双方来达成交易。
民警对柯某俊展开调查发现,柯某俊1982年出生,晋江人,“他不是房产中介从业人员,为什么要做买卖双方的中间人?”对此疑问,民警继续调查,却发现在我市还有另外五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均出现柯某俊的身影。
经查,柯某俊2016年还牵扯到一起大金额的经济纠纷诉讼中,目前法院正在强制执行中,但柯某俊却没有执行能力。
交易
借用他人身份买房 交易协商时“很好讲话”
民警逐步揭开了柯某俊在这其中扮演的角色。“2017年5月到2018年3月期间,他在寻觅房源的同时,寻找可借用的身份,再假借别人的名义来购房。”民警说,对于“可借用的身份”,柯某俊要求必须是外地籍、征信良好、名下无资产、无真实购房想法和能力的,而能符合这些特点的,大多是外地籍的务农人员。
“他会和被借用身份者谈好,用对方的身份来购买房产,资金方面全部是他来出。整个过程中,他会支付3万元到5万元作为借用对方身份的报酬。”民警说。
当柯某俊物色到房源后,就以代理人的身份去和卖房者协商,整个商谈过程中,他都极力满足卖房者的条件,打造出一种“很好讲话”的形象,给对方以好感。
“他付了首付款,等房产证出来后,就拿着房产证去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拿到的贷款就落进了自己的口袋。”民警说,至于尾款,柯某俊根本没有再支付。
民警说,总计这六起房产交易纠纷中,部分拿不到尾款的卖房者起诉到法院,但被告一方都没有偿还能力,造成卖房者巨大的经济损失,金额高达1200余万元。
审讯
背着卖家领出房产证 再拿去小额贷款公司抵押
“这六套房子都是升值空间不大,房主急于抛售的房源,所以柯某俊和卖家谈交易时,卖房者都很爽快。”民警说。
经侦警方怀疑柯某俊涉嫌合同诈骗,随即对这六起案件展开侦查。去年10月17日,经侦警方将柯某俊抓获,在审查中,柯某俊终于承认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柯某俊说,在这六起房屋买卖过程中,他都支付了首付款,到房产证出件时,他拿着买房者的身份证件,就可以将房产证领出。而这一操作,完全是背着卖房者进行的。随后,他再利用小额贷款公司审核资料不严、放款快的特点,将房产证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迅速获得资金。
“在拿到资金后,他还买了一辆宝马车装点门面。”民警说,柯某俊的做法有主观犯罪意图,并以不当得利为目的,符合合同诈骗的要素。
目前,犯罪嫌疑人柯某俊已被依法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数 据
警方打击经济犯罪
挽回损失超2亿元
2018年,我市警方紧跟当前经济犯罪的新形势、新特点,紧贴厦门实际,强力推进“云端”“猎狐”“惊雷”等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突出经济犯罪,有力维护我市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6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11名,挽回经济损失2.38亿元,成功侦破“善林金融”“胖毛在线”“百立宝”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案件,为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
警方提醒
选择权威中介机构
确保资金可靠安全
第一,售房人在售房时,应详细核实购房人及其代理人的真实身份,详细考察购房人的购买能力。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进行按揭贷款,尽量选择权威置业担保公司对房产交易资金进行全程担保和监管,掌握处分房产的每个环节,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第二,应尽量选择信誉好、可靠的中介机构。有的案件中,中介机构未有效履行告知义务,也没有发挥资金监管提示作用;同时,中介机构为了撮合交易,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部分甚至存在帮助交易方夸大、虚构事实,对犯罪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警方也建议主管部门将房产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纳入信用体系管理,提升中介组织和人员的服务水平。(记者 朱俊博 通讯员 厦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