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思明法院发布了房地产审判白皮书,介绍了2016年至2019年受理的房地产案件情况。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9年思明法院共受理房地产案件18528件,案件数多、标的大、争议也大。
白皮书还通报了十大典型案例。晨报记者摘取其中3个案例,带大家看看这些正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关买房、住房的纠纷。
谎称房屋“满五唯一”
中介致买方多缴税费
2017年3月初,某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在微信朋友圈介绍一房源信息,注明“满五唯一”。王某某联系上中介,看完后很满意。在中介公司牵线搭桥下,王某某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也与中介公司签订了《佣金确认书》,确认居间报酬为8万元。
之后,王某某发现,这套房并非中介所宣称的“满五唯一”,不是卖方名下的唯一房产。因此,过户前王某某缴交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21785.44元,这对其而言是一笔额外支出的费用。
对于中介谎称“满五唯一”一事,王某某十分不满。在支付4万中介费后,王某某不愿再支付余下款项。中介公司因此将王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中介费4万元及相应滞纳金。
庭审过程中,卖方作为证人,证实中介并未向其核实房屋是否“满五唯一”。思明法院审理认为,中介公司未尽调查义务便发布案涉房屋“满五唯一”的广告,存在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这一行为导致预期交易成本增加21785.44元,损害了王某某的利益。中介公司在其提供虚假信息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内不得要求王某某支付居间报酬,思明法院据此判决王某某仅需向中介公司支付居间报酬18214.56元。
加装电梯引纠纷
高层业主起诉低层业主
为了加装电梯一事,某小区同一单元的住户分成了两派,其中11户同意加装电梯,其余3户坚决不同意,而这3户都是低层住户。在电梯加装即将启动施工时,低层业主在施工现场阻挠施工,并在自家厨房间窗外搭建铝合金防盗网,造成电梯井道无法施工。于是,高层住户与低层住户成了法庭上的原被告。
经查,该电梯加装项目于2016年4月29日取得了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6年5月,杨某作为业主委托代理人,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厦门某电梯公司及江西某建筑公司签订《加装电梯总承包合同》及《电梯井道施工合同》,由前述公司负责电梯加装、井道施工。另,该拟加装电梯单元业主意见、平面方案图、效果图复印件均进行了张贴公示。
思明法院认为,该案所涉单元加装电梯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比例也符合法律规定,申请主体符合要求且该工程亦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承包及安装单位具备施工资质。原告增设电梯的行为合法,被告不得阻挠施工。被告在规划加装电梯位置安装防盗窗妨碍了加装电梯的合法权利,应承担排除妨碍的法律责任。思明法院因此判决,被告停止对案涉单元加装电梯工程施工的阻挠和妨碍、拆除各自安装在厨房窗户外墙的铝合金防盗网。
未经业主共同决定
业委会决议被判撤销
2013年至2017年,某小区业委会将小区停车位出借,陆续获得了租借费用480万元。得知业委会将出借费用中的30%分给物业公司时,业主王某和吕某不同意,将业委会告上了法院。
经查,2013年12月1日、12月23日、12月26日,业委会先后三次对这480万做出分配决定,写入了《会议纪要》及公告。而王某和吕某认为,业委会在未召开业主大会、也没有按法定形式经小区业主共同讨论决定的情况下,作出车位出借款项的分配决定,侵害了业主的利益,请求撤销《会议纪要》及公告。
思明法院审理认为,业委会作出相关决议未召开业主大会审议并经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或授权,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中“必须由业主共同决定”的规定,其行为侵害了小区业主的合法利益,应当予以撤销。思明法院支持了王某和吕某的诉讼请求。(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