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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积金提取将有“微信版” 拟年底前推出

发布时间:2020-09-01  来源:厦门晚报  

  市住房局利用大数据,增加“不见面”审批项目,方便厦门职工在网上便捷提取住房公积金。今年1月31日至8月25日,厦门职工公积金提取业务线上办结量占比达70%。

  今日上午,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接听市长专线,介绍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及相关政策。

  职工通过网上服务平台 办理提取业务7.2万笔

  今年以来,市住房局按照“业务审批不打烊”要求,增加了“不见面”审批项目,并在岛外增设住房公积金审批窗口,避免群众聚集。

  1月31日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异地购房、异地偿还贷款、丧失劳动力、户口迁出、特殊疾病五项业务全程网办业务正式上线;同时推出了继承提取公积金、单位申请缓缴公积金审批材料“双向”邮寄服务。截至8月25日,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成功办理提取业务7.2万笔,线上办结量占比达70%;窗口通过“双向”邮寄方式办理业务596笔。

  3月30日起,我市在全国率先实现住房公积金申报业务和各项税费业务“一网通办”,截至8月25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平台登录中心网厅7678次,办理业务8724件。

  6月8日起,在集美、海沧、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正式增设住房公积金审批窗口,为职工提供17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服务,实现岛内、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无差别化审批服务。

  提取公积金付房租 按季度支付调整为按月支付

  为更好地满足本市无房职工每月支付房租的资金需求,今年8月28日起,无房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由按季度支付调整为按月支付。之后每月10日左右,系统自动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已签约的银行卡内。

  8月28日之前已签约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职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于近期一次性支付本季度7月、8月的房租。新签约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职工,签约成功后即支付当月房租。

  据悉,在目前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渠道上,年底前拟再增加利用微信平台来办理公积金业务。届时,关注“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即可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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