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近日,我市正式下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861.93万元,全力支持相关区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工作。
据了解,厦门现有101个农贸市场(不含批发市场),其中已纳入改造提升的市场55个(已完成改造45个,已投入使用34个),尚未改造提升的市场46个。从今年起,我市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纳入“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的城市发展战略,针对全市尚未纳入改造的46个农贸市场,编制出台《厦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建设规划》,以及《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三年实施方案》和《厦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全力支持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
根据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规划实施方案,今年我市将全面推进17个市场的改造提升;2022年度推进13个市场、2023年度推进16个市场的改造提升工作。
市场改造完成且通过验收后,财政部门将对照相关标准和“一场一策”改造要求,分别对应给予投资额的80%、70%和60%财政补助,补贴资金由区级财政先行兑付。同时,按照规划,我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将优先考虑“农改超”的形式。财政等相关部门将修订相应的资金补助办法,对以“农改超”方式进行改造的市场,给予投资额90%的财政补助。在此基础上,针对改造推进快、建设标准高、经营管理好的市场,财政部门也正研究出台相关办法,以“以奖代补”方式视情予以一定比例资金补助。(记者 陈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