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出让方式】
岛内3宗商住用地
采用“限房价、限地价、定配建、定品质+摇号”的方式进行出让,起拍楼面价均为4.04万元/平方米,当竞价溢价率达到15%时,将通过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岛外11宗商住用地
采用“限房价、限地价、定品质+摇号”的方式进行出让,各地块根据具体位置及周边情况设置住房最高销售均价以及起拍价,当竞价溢价率达到15%时,通过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昨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14宗商住用地出让公告,并将于12月8日、12月9日正式出让,这是厦门市本年度第三批次集中供应住宅用地。
聚焦“保障发展、服务民生”工作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服务我市“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行动,本次集中出让的14宗商住用地,总土地面积约52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43万平方米,涵盖六大行政区,分别为思明区1宗、湖里区2宗、海沧区2宗、集美区4宗、同安区4宗、翔安区1宗,主要分布于湖滨片区、五缘湾片区、马銮湾新城、临港新城、集美新城、环东海域新城等交通区位优越、配套资源丰富的区域。这些优质宜居地块的集中出让,将切实推进我市“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工作,持续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
本次出让坚决贯彻落实“两集中”政策精神,以及我市五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精神,坚持“房住不炒”定位,通过深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在切实加强土地供应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理性拿地,营造平稳、理性、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出让在“限房价”“限地价”之外,还首次在房地联动出让方式中提出了“定品质”要求,对地块内的商品住宅、配建的保障性住宅的室内装修标准和绿色建筑等级均提出明确要求,并由市建设局纳入监管协议执行,进一步强化“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精神。
此次出让还对商品住宅销售提出严格监管要求,除明确商品住宅销售均价及车位销售均价限制外,还要求在预售阶段设置交付样板间、规范装饰装修标准公示管理。对于岛内新出让和岛外热点商住用地(达到地价上限且意向登记购房人数达到可售房源数100%及以上),将采取公证摇号的方式公开销售。此外,考虑到湖滨一里A10商住用地社会关注度高,还借鉴其他热点城市做法,采取户型设置限制在180平方米以下(限购)、公证摇号(刚需优先)、增加二手房限售年限(10年)等措施加强销售监管,落实“房住不炒”精神,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记者 袁舒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