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两岸贸易中心核心区新入驻的企业注意了,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公场所租金补助。
根据相关规定,新入驻企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纳税总额(不含个人所得税)达20万元(含)以上,且在厦门自贸片区内租赁办公用房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25元的场所租金补助。租金补助采取先缴后补的形式,补助面积最高不超过合同租赁面积,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助。单家企业租金补助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
企业需要满足的申报条件如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合伙企业;商事注册登记及纳税同时归属湖里区和自贸委;2020-2022年新引进入驻两岸贸易中心核心区的企业。新入驻企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纳税总额(不含个人所得税)达20万元(含)以上,且在自贸片区内租赁办公用房并实际入驻办公。
申报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于7月31日向自贸委象屿局或高崎局统一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记者 张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