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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厦门晚报  

  近日,厦门市房地产业协会(简称“房协”)与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简称“中介协会”)联合启动厦门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支持我市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群众购房负担,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活动将持续至2025年8月22日。

 

  房企补贴旧房交易中介费 银行应给予最优房贷政策

 

  目前,首批参加厦门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新建商品房项目有13个、中介机构有43家、银行有4家。

 

  活动要求,参与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确保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符合销售条件,确定专人负责“以旧换新”联系工作,制定《“以旧换新”新房认购意向协议》,可包含但不限于锁定新房房源、首付宽限期、为换房人提供购房款折上折、为换房人的旧房补贴交易中介费(按实算,不超过新购商品房房价2%)、无责任解除新房认购退还定金、减免物业服务费、赠送购房大礼包等项目优惠活动方案。

 

  房地产中介机构则应使用中介协会制定的《“以旧换新”居间服务合同》,选派持证经纪人(近3年无信用处罚)为换房人全程服务;同意佣金监管;免费配合换房人及交易资金监督机构完成旧房的网签、资金监管等后续流程,不收取代办费;免费配合符合个税抵扣契税条件的换房人办理退税申请。

 

  参与活动的商业银行给予客户当前市场最优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在旧房按揭贷款方面,银行应尽量通过免担保带押过户等创新贷款产品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省钱的按揭贷款服务,抵押登记费、评估费均由银行承担;提供装修贷款等大宗消费支持,涵盖客户装修、购车、车位租赁及其他各类生活消费。

 

  缴交新房定金锁定意向房源 设不少于90天“解约保护期”

 

  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流程也已公布,分别是登记置换需求、新房选购与签约、旧房挂牌出售、完成新房交易(或退定)。

 

  在新房选购与签约环节,换房人在房协微信公众号“以旧换新”专栏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项目中挑选新房,与开发企业约定“以旧换新”活动优惠方案并签署《“以旧换新”新房认购意向协议》,缴交新房定金,锁定意向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换房人意向购买的新房设定一定期限的“解约保护期”(不少于90天)。

 

  旧房挂牌出售环节,换房人选择一家参与活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商议“以旧换新”服务细节、签订委托合同、挂牌出售旧房。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换房人旧房进行评估,并与换房人协商制定挂牌价格。旧房交易成功后,建议对交易资金、佣金实施监管。

 

  在最后完成新房交易(或退定)环节,换房人的旧房在约定期限内成功售出,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约定继续完成新房交易手续。若旧房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售出,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约定解除《“以旧换新”新房认购意向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条件退还定金,换房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参与对象:

 

  ●自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计划出售本市二手商品住房(旧房)并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房)的人员;

 

  ●房协会员且自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中介协会会员、机构信用AAA级以上(含AAA级)且自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

 

  ●提供按揭贷款服务且自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商业银行。

 

  活动由厦门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免费提供佣金监管、旧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及旧房转移登记手续代办服务。

 

  参与方式:

 

  换房人可选择线上或线下登记置换需求。

 

  线上渠道:换房人通过厦门市房地产业协会微信公众号“以旧换新”专栏或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厦门房产之窗“以旧换新”板块登记置换需求,选择发布的项目和企业名单,登记意向,报名参与;

 

  线下渠道:1.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95号4楼中介协会,电话:0592-5052139;2.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洪文五里88号19楼房协,电话:0592-5852768。

 

  “以旧换新”流程:

 

  1.登记置换需求

  2.新房选购与签约

  3.旧房挂牌出售

  4.完成新房交易(或退定)(记者 高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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