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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2021年秋季“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招生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21-05-31  来源:龙文融媒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14号)和《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综[202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拟就我区2021年秋季“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招生原则

市属公办中学漳州一中碧湖校区面向龙文区户籍招生,按《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综[2021]82号)文件执行。
区属公办中学坚持按施教区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具有龙文区户籍的“小升初”对象入学;在保证安全和执行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规划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尽力所为,有序统筹安排在龙文区办理并持有龙文区有效居住证连续满一年以上有稳定住处和合法职业的外来随迁子女“小升初”对象入学。(随迁子女入学后应注意居住证到期及时签注,保证初中在读三年内居住证有效)

 

施教区划分范围
(一)漳州一中碧湖校区面向龙文区招生对象:符合“小升初”入学条件的龙文区户籍生。
(二)龙文中学
蓝田街道办事处:蔡坂社区、小港社区、蓝田社区、湘桥社区、中骏社区、龙腾社区、梧店社区、鹤鸣社区。
景山街道办事处:西坑社区、梧桥社区、漳滨社区、石洲社区、新石洲社区、檀香社区、阳光社区、丽景社区。
(三)漳州九中
碧湖街道办事处:下洲社区、碧湖社区、土白社区、后坂社区、建发社区、万达社区、融信社区、融升社区、仁和社区、荣昌社区、明发社区、恒大社区、锦元社区。
步文街道办事处:田丰社区、石仓社区、步文社区、长福社区、坂上社区、天亭社区、浦东社区、锦绣社区、同昌社区、龙江社区、香榭社区。
蓝田街道办事处:圳头社区、景山社区、东屿社区、福隆社区、学府社区、龙盛社区、毅阳社区、国贸社区、龙兴社区、龙湾社区。
(四)朝阳中学
朝阳街道办事处:六石社区、孚美社区、后店社区、翁建社区、登科社区、打山社区、恒坑村、桥头村、西洋村、流岗村、书厅村、石井村、朝兴社区。
景山街道办事处:浦口社区、科坑社区、樟山社区、朝阳社区。
(五)郭坑中学
郭坑镇:郭坑社区、院后村、篁卿村、扶摇村、洛滨村、汐浦村、口社村、铁路社区、新街社区、东溪农场。
(六)蓝星学校:(区属民办学校、以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生源为主)
如遇城乡建设发展,行政区划变更等因素而出现区域撤并或新增等情况,将根据户籍所属派出所或居住证所属派出所的归属乡镇街道确定施教区。

 

招生计划
漳州一中碧湖校区招生计划以《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综[2021]82号)文件规定执行;龙文中学9个班450人;漳州九中9个班450人;朝阳中学8个班400人;郭坑中学5个班250人;蓝星学校按区教育局批复的计划数执行。

 

漳州一中碧湖校区招生
从2021年起,漳州一中碧湖校区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并由漳州市教育局统一负责摇号录取,具体见《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综[2021]82号)文件。

 

区属四所公办中学招生
(一)报名对象与报名材料(原件仅为校对用)
1.龙文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报名材料:
(1)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复印在上,学生本人信息页复印在下,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2)小学毕业证书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等(须有体现全国学籍号信息)的原件、复印件。
2.龙文区购房户但户籍未迁入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报名材料:
(1)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复印在上,学生本人信息页复印在下,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2)有效的龙文区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龙文区购房的房产证或与房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4)小学毕业证书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等(须有体现全国学籍号信息)的原件、复印件。
3.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报名材料:
(1)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复印在上,学生本人信息页复印在下,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2)有效的龙文区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学生父(母)务工劳动合同(或相当的证明材料,如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4)小学毕业证书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等(须有体现全国学籍号信息)的原件、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1.在龙文区辖区内小学就读的对象
各小学做好宣传、告知、包括发放通知单及保存回执等,让每位小学毕业班学生和家长知道所对应的施教区中学和预登记报名时间节点。
各小学在填写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同时收集上述三类报名对象相应报名材料。
户籍以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审核登记为准,请各小学认真核对户籍材料并在户籍材料复印件上签名、盖章;如户籍在毕业登记后变动者由区教育局中教股审核后再根据变动情况统筹安排。
符合入学条件对象于2021年7月27日—28日到所划分的相应施教区中学预登记,各校进行核查、登记并将数据及时报区中教股,正式报名时间由相应中学另行通知。(辖区内小学配合告知)。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登记报名者,应在2021年7月30日前向施教区中学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逾期仍要求报名者,可在2021年8月1日-3日到区教育局登记、审核,若相应施教区中学学位已满,则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中学,并于8月16日到相应中学报名。
2.在龙文区辖区外小学就读的对象
符合入学条件对象准备好报名材料于2021年8月1日-3日到龙文区教育局中教股登记(如有到中学咨询,由各中学告知到中教股登记),中教股根据报名条件和招生办法把符合入学对象统筹安排到相应中学,并于8月16日到相应中学报名。
(三)招生办法
1.实行划施教区就近招生,优先招收施教区内龙文区户籍“小升初”对象。
2.非龙文区户籍随迁子女“小升初”对象录取程序
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招生录取:
(1)龙文区购房户但户籍未迁入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优先录取,其中具有龙文区学籍优先录取,学籍年限长的优先录取,计划数招满为止。
(2)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具有龙文区学籍优先录取,学籍年限长的优先录取,计划数招满为止。
(3)若施教区中学学位已满,则按上述条件顺序录取至本区其它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如出现同等条件不能全部录取则采用随机派位录取,直至全区学位满为止。
不符合入读龙文区公办中学条件的或未能录取到公办中学就读的对象,应及时回原户籍地就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区属民办中学招生
1.招生范围、对象
面向龙文区,主要招收在龙文区办理有效居住证、有合法职业的随迁子女。
2.招生程序、报名时间、录取方法参照《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综[2021]82号)文中附件6《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八、优待对象录取照顾政策
优待对象录取照顾政策参照市、区有关文件通知执行。属优待对象的,需在5月24-25日向龙文区教育局中教股提供相关部门证明并提出申请方为有效,逾期不予受理。

 

有关注意事项
(一)被正式确认录取在漳州一中碧湖校区或民办校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区属学校的录取。在龙文区就读小学的毕业生被录取后的档案由区教育局分离,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按区属四所公办中学招生办法回所属施教区中学预登记(7.27-7.28);回乡生到区教育局中教股登记(8.1-8.3)。
(二)由于历史原因,土白、下洲、田丰、玄坛宫四村的拆迁协议生按规定划入指定市直中学就读。如选择志愿参加公民办同步招生没被录取的学生仍可按市教育局规定入读指定市直中学,也可按龙文区招生办法规定的登记时间、要求进行登记选择入读施教区中学漳州九中。
(三)各小学组织本校毕业班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参与漳州一中碧湖校区或民办校同步招生,并将文件精神及相关招生事项告知小学毕业班学生、家长,如未被录取则应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按规定时间到各施教区中学预登记报名。
(四)公办中学应严格按施教区划分进行招生,不得违反规定招收跨施教区生源或超计划招生,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招生工作“四严”要求。
(五)各校应根据学籍管理办法,规范学籍管理,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防出现“人籍分离”现象。1、同城区公办学校间原则上不转学。2、本区户籍在区外就读有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或因户口迁入中途需要办理转学的学生按其户籍确定转入初中学校,学生向所在施教区学校申请,由学校审核同意,给予办理转学手续。3、进城务工人随迁适龄子女符合在龙文区公办中学就读条件,需要办理转学的学生,原则上不在春季受理,应在秋季开学初申请并按居住(暂住)地址所在的中学施教区确定转入初中学校,并提供原在学证明材料或转学材料向施教区中学提出申请;如施教区中学学位已满,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转入校,如无正当理由,学校不得借故拒收。4、如系优待对象,需转学的,应提供有关部门证明并提出申请,提请区教育局审核批准,方予以办理。5、未经区教育局许可,各中学不得违反规定跨施教区接收转学学生或超计划接收转学学生。
(六)各中学根据上述规定,做好外来随迁子女新生录取,并做好建籍管理工作等;转学人员按转学流程做好指导、跟踪、办理,严格做到转学程序审批完整后再接收、放学生。各校应落实控辍保学登记、报告和劝返责任。
(七)区属各中学要在本招生意见正式下发后一周内制定本校新学年秋季招生简章,同时上报中教股备案。8月下旬各初中校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并组织正式报名注册。
本招生工作意见解释权归龙文区教育局。
 
漳州市龙文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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