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房产网讯 新买的房子,交房时却发现,早已成了别人家的“养鸡场”,又脏又臭。不久前,本报曾报道过鲤城一小区出现的奇葩事件。然而,前几天,再次有购房者投诉至12315,称遭遇了同样事情。
近日,鲤城工商局金龙工商所陆续接到两起购房纠纷,除了新房变养鸡场,另一位购房者碰到的则是,说好的“朝南”新房却变了朝向。工商提醒购房者,购买现房应实地考察,保留相关证据。
今年3月份,市民林女士购买了一套位于鲤城江南花园城小区的套房,价值67万元。终于盼到了8月28日的交房日,打开门却惊呆了,地上躺着死鸡,屋内还有鸡饲料。“这明显是饲养过鸡鸭的痕迹。”林女士说。随后,林女士联系了开发商——鲤城区房地产公司,要求退房,但是遭到商家拒绝。
另一位消费者,则是在8月16日通过电话咨询,想订购一套位于鲤城区的商品房。王女士要求房子的客厅一定要是朝南的,在向商家确定客厅是朝南方位后,她便交付了20000元的现金。但事后去工地考察时发现,自己预定的房屋不是朝南方向。王女士当即要求退钱,却遭到商家拒绝。
金龙工商所介入调解后,两起纠纷均调解成功。鲤城区房地产公司答应将林女士的套房清扫干净,并向她道歉。而另一家房产开发商,则同意为王女士换房。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购房时最好做到以下几点:
一、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比如首套房、二套房的贷款利率、按揭金额等问题,特别要注意,签订合同前,销售人员提出缴纳的认购金、诚信金、VIP费是不允许的。
二、增强合同意识,消费者看到购房合同时,不要盲目就签约,对于里面的规定和条款要仔细阅读,合同一旦签下,就产生法律效益。所以,消费者切忌受销售人员的诱导和鼓动,可以延迟签约的时间,经过深思熟虑后,再签合同。
三、在购房前,要对房子的实际情况做详细了解,如果是现房,最好要求在开发商带领下进行现场考察,如果是在建房,也要弄清朝向、结构等情况,之后请销售人员开出纸质单据做凭证,打电话咨询的最好进行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