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市民的微信朋友圈出现与住房公积金政策相关的传言,称我市将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7月1日起,夫妻双方名下有两套及以上的房产,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夫妻双方名下有一套房产无论全款还是贷款房,公积金利率上浮1.1倍,也就是执行利率为3.575%。记者自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处了解到,传言中的新政并不属实。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公积金贷款政策并未调整。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房屋套数认定以及贷款利率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即:公积金贷款申请时住房套数以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住房套数查询证明为准,若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家庭住房套数查询证明在一套及以内,且职工家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无论是购买首套住房还是二套住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如下:贷款年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3.25%;贷款年限在5年(含)以下的,贷款年利率为2.75%。
上述负责人同时提醒广大缴存职工,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变动,市公积金中心均会第一时间通过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外公布。(记者 阮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