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强有力领导下,闽侯县“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新旧兼治、正反结合的要求,紧紧围绕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新违建 零容忍”行动,有效遏制新增“两违”,稳步化解存量违建。全县共处置“两违”176.6万平方米,处置面积排名全市第二。
强化组织领导 坚决督查问责
闽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自《闽侯县“新违建 零容忍”行动工作规程》出台以来,不断对巡查报告、核实认定、拆除整治、监督检查、问责处理等环节进行细化和明确,使之具有更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2021年9月14日,闽侯县针对实施细则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出台了现在的3.0版本,形成“统一指挥、属地管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县领导定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关于“两违”综合治理最新精神,听取“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部署推进下一步工作。去年全县召开“两违”相关会议12场,县主要领导批示17件,县分管领导批示28件。
闽侯县强化“两违”治理督查问责力度,根据“新违建 零容忍”行动规程,问责处理环节通过县“两违”防控APP平台流转,实行“不签批、自生成、后督查”的问责办法,按照宗数、职级、情节,分别从轻到重进行问责,有效保障拆违治违责任落实到位。去年全县效能约谈45人、诫勉教育效能问责10人,县住建局对物业服务企业“黄牌”警告4宗,“红牌”警告1宗。
闽侯县还通过报刊、“遇见闽侯”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积极报道“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最新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做到家喻户晓,全民皆知,营造群众支持和自觉参与的氛围。全县开展大型宣传活动22场,编发《闽侯县治违周战报》36期。
明确职责分工 创新治违模式
闽侯县积极探索“新违建 零容忍”工作新模式,明确职责分工,将“发现权、拆除权、监督权”分开设置,相互制约。
强化巡查报告,用好“发现权”。凡是所有正在动土动建的行为,不管有审批的,还是没审批的,均要求第一时间报告。巡查人员发现违建后,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乡镇(街道)土地、建设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乡镇(街道)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和县派驻的国土资源所等,在24小时内认定是否合法。同时,县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等县直“两违”治理牵头单位负责对乡镇(街道)认定“合法”的上报件进行监督、复核,并在3天内提交复核结果,若判定属于在建“两违”的,由属地乡镇(街道)拆除整治。
强化拆除整治,用好“拆除权”。属地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包括小区、各类园区、农林场和指挥部等)所有在建“两违”的拆除整治工作,由党政副职中排名第一位的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对核实认定为在建“两违”的,按照即报即拆原则,当天拆除整治到位,最迟不超过三天。
强化监督检查,用好“监督权”。全县所有在建“两违”拆除整治工作都必须纳入监督范畴,由属地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牵头组织监督专班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落实政策法规
做好流程监管
闽侯县积极树立“建房需审批、施工必挂牌,无牌即违建、违建必拆除”的共识。自从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制度的通知出台以来,闽侯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之日起至动工前,必须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安装公示牌,便于接受执法部门监督检查和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时间直至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结束。2021年全县审批的在建工程有328宗,其中公建151宗、农村个人建房177宗,挂牌施工基本实现全覆盖。
在做好“堵”的同时,闽侯县积极做好农村住宅审批疏导的工作。自从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农房建设用地规划建设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出台以来,闽侯积极简化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和用地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和农村住宅建设水平,有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去年全县审批宅基地246宗。
闽侯县“两违”防控APP平台开通以来,所有正在动土动建的行为第一时间录入平台,实行巡查报告、核实认定、拆除整治、监督检查、问责处理等环节全流程管控、及时处置,确保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平台建立村(居)级网格402个,注册用户4203人,共巡查报告595宗,拆除违建类359宗(含小区违建105宗)。
下阶段,闽侯县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关于2021-2022年“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目标任务,一步一个脚印,以更高更严的标准、更细更实的举措“控新增、化存量”,巩固已取得的治违成果。(通讯员 林志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