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31日讯 经纪人小庄最近颇为郁闷,因为忙活了好一阵子才发现,客户表面上说资金困难暂时无力购房,私下却背着他和房东私下交易,使得这单业务飞了。
小庄的经历即为遭遇“跳单”,在房产中介行业并不少见。行业人士表示,今年以来,成交量相比去年好了许多,但是让中介困扰的“跳单”情况也随之增加,接下来的几个月里,随着“金九银十”及年底传统购房旺季的到来,“跳单”情况或更为常见。
■忙活好一阵 却遭遇“跳单”
日前,记者见到小庄时,一说起“跳单”之事,他还一脸愤然。小庄说,他曾接待过一位名叫李林(化名)的客户,根据其购房需求,带看了数十套房源,但是对方都不大满意。后来,李林称资金出现问题,暂时无力购买房产,看房计划也因此中断。
由于两人多次接触,况且买卖不在情意在,因此尽管没有继续带看,但是他们偶尔会打个电话问候对方。直到约一个月之后,小庄到市区一小区踩楼时碰见李林,“当时我觉得很巧,还热情地和他打招呼,”但是随后他偶然发现,李林就住在该小区,而其购买的那套房,正是小庄曾带他看过的。
“前后看了三四十套房源,一天看两套也得半个月时间呢,到头来却白忙了。”事后小庄曾联系对方,但是李林一听询问买房的事就挂线了。小庄所在的中介机构,随即以跳单违约为由将李林告上法庭。
跳单,在中介机构经纪人眼中,并不是新鲜事。另有多位经纪人告诉记者,他们都曾经亲身经历客户跳单,或身边有同事遭遇过跳单。像小庄这样,有证据并可通过法律解决的已算庆幸之事,碰到没有证据甚至客户跳单也没有发现的情况,才是“真正倒霉到家”。
■跳单情况 约占总成交量5%
据了解,经纪人所说的“跳单”,在房产中介行业又叫作“飞单”。其情况主要有两种,一是买卖双方通过中介机构已完成看房、选房等前期阶段,并达成初步购买意向,但最后却绕开经纪人私下交易,另一种是买卖双方已达成买卖意向后,跳开这家中介委托另一家中介进行交易。
“通过调查和分析,我们发现相对来说,买家跳单的情况比卖家多一些。”缔信家业总经理饶于勇介绍,就买卖交易而言,平均每年跳单情况,占总成交量的5%左右,而租赁业务的跳单情况更为多见,且由于难以考证,甚至无法查询等原因无法计算。
鼎极房产魏国火也表示,公司出现客户跳单情况的比例没有计算,但是跳单现象确实较为常见,是中介机构颇为困扰的事情之一。南新房产市场部经理陈慷慨从事二手房中介行业多年,称时常碰到跳单现象,租赁跳单比买卖跳单更为常见。
为了防止客户跳单,中介机构在内部员工培训时,多会着重谈到如何与买卖双方斡旋,以减少“跳单”情况发生。缔信家业饶于勇介绍,比如客户签订委托书之后,经纪人带客户看房之前,会告知对方相关违约责任,其中就包括“跳单”后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看房时也会避免买卖双方私下交换电话号码等,以减少跳单情况的发生。
当然,更多中介机构希望,有关部门能出台相关规定,或执行相关的措施,以约束客户不诚信行为,进而规范市场秩序。
■属于违约 需承担种种风险
尽管如此,行业人士仍然认为,客户跳单无法从根本上得以解决,且该现象将随着金九银十购房旺季的到来,而有所增加。“成交量上升后,大小中介的竞争更激烈,再加上经纪人工作量大,经常会忙不过来,就更容易把客户推出门,间接引起跳单现象的发生。”行业人士如是说。
无疑,客户“跳单”让经纪人和中介机构都很“受伤”。上述经纪人小庄就说,要促进一单交易,经纪人需付出很多努力,包括调查房屋周边情况、发布房源信息、电话回访等,因此遭遇跳单后就很颓废,对工作也失去了信心。
缔信家业则对经纪人的付出做过统计,即每成交一单买卖业务,带看量大约需80组客户,每年电话回访做到50组以上,另外还需不断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房源,并做到及时跟踪客户,以及买卖双方见面谈价格时,充当谈判者的角色,协调、促进买卖顺利进行。
其实,“跳单”不仅伤害的是经纪人和中介机构,对买卖双方来说也未必全是好事。缔信家业饶于勇表示,从程序上来说,通过中介来完成交易,对购房者或租房人来说是一种安全保障,也可省去许多手续上的麻烦,如果后期出现纠纷,也因为有第三方的见证而更容易解决。
但是如果私下交易或在另一家中介机构交易,就存在交易风险加大、被骚扰与报复、需承担违约责任等种种风险,甚至可能被起诉。缔信家业饶于勇称,去年公司就向法院起诉了7起跳单案件,结果都为客户败诉并支付违约金。有律师也表示,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后,收取相应的费用是应有的权利,受法律保护,若是消费者违反合同约定违约,被起诉后将可能承担比中介费更多的违约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潇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