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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建局通报: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及两家中介违规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7-04-21  来源:海峡导报  

  日前,漳州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及两家中介因违规被查处。昨日,漳州市住建局正式对这两起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  经初步调查,福建联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情况下,分别于2月11日和3月2日,收取买受人购房意向金。漳州市住建局将依照法定程序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查处。

 

­  此外,3月5日,芗城区鑫悦房屋居间服务部吴某、芗城区华氏房屋居间所陈某,在共同为江滨花园某房屋提供经纪服务过程中,未对房屋业主的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情况下,擅自与买方和卖方(非产权人)签订中介服务协议,产权人知情后提出异议,导致该房屋不能正常办理过户手续,被要求整改。

 

­  漳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去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以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海峡导报 记者萧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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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违规发布房源信息 漳州查处通报两起房产违规行为

 

  自4月6日起,市住建局联合工商、物价等部门采取集中检查、巡查、受理投诉等方式,对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随着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市住建局昨日通报两起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违规行为,违规行为对象分别是福建联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芗城区鑫悦房屋居间服务部、芗城区华氏房屋居间所。

 

­  其中,福建联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情况下,分别于2017年2月11日和3月2日,收取买受人购房意向金。该行为违反了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的规定,市住建局将依照法定程序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查处。

 

­  另一起中介机构违规行为是,2017年3月5日,芗城区鑫悦房屋居间服务部吴某、芗城区华氏房屋居间所陈某,在共同为江滨花园某房屋提供经纪服务过程中,未对房屋业主的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情况下,擅自与买方和卖方(非产权人)签订中介服务协议,产权人知情后提出异议,导致该房屋不能正常办理过户手续。该行为违反了住建部等9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介机构对外发布房源信息前,应当核对房屋产权信息和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材料,不得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的规定。市住建局约谈有关负责人,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17年4月24日前书面告知。

 

­  下阶段,我市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还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以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闽南日报 记者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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