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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以按揭方式购房 二手房业主要步步留心

发布时间:2013-04-09  来源:  

最近,有北京业主在微博上诉说卖房被骗的经历,他在某著名中介处与一位买家签署买卖合同,买家支付三成首期即过户,他们看在某著名中介所谓的“担保”份上,不疑有诈,但后来才发现新买家随即把房产证在银行做纯抵押,所得款项一直也没有支付其余七成的房款。据悉,现在北京已有10多户人家受骗。长期关注本版的读者相信对北京这个骗案也不陌生,记者曾于2010年1月对在逸景翠园、光大花园爆发的“信用通诈骗案”进行密集报道,提醒业主方警惕按揭付款可能涉及的风险。“信用通诈骗案”涉及40多户业主,最终在公安的调查之下,2010年11月有关案件成功侦破,30多名业主退还30%首期,房产证“完璧归赵”,目前还有两户业主因故未能领回有关房产。

  买家以按揭方式购房,是市场上通行的方式,二手房市场中约有六七成交易为银行按揭付款。但买家在银行放款前只需支付首期,其余款项则是在房屋过户入押后才支付,从过户到放款之间相差1个月到3个月不等。而按照我国的物权法规定,物权采取登记制度,也就是说,在业主获得首期三成递件后,房屋权属已经转移,业主能够依靠的只是银行和中介的信用。

  3月份广州市楼市成交大涨,因新政末班车的效应或许有不少人因担心新政随时实施而赶紧交易,甚至可能发生有的业主在买家同贷书未发出即递件,若一旦发生类似“信用通”或北京骗案似的事件,业主可能蒙受巨大损失。为此,记者把近日发生的北京骗案以及3年前爆发的“信用通”案件梳理一遍,并采访法律界人士、中介监管机构,为读者提供有用贴士。从广州的“信用通骗案”到北京的骗案,所用诈骗手法并不新颖,但“桥不怕旧,最紧要受”,业主若不对此类的诈骗手法提高警惕,相信未来同样骗案也会再度发生。

  北京骗案:买家有能耐 著名中介及银行均被牵涉

  日前,微博上以“大傻瓜联盟”为名发帖的马先生讲述了卖房受骗的遭遇。

  去年11月底,马先生通过我爱我家房产中介酒仙桥晶都国际店,将自家一套147平方米的房子以360万元的价格卖给一名姓张的女子。张某提出,自己没有购房资格,要以自己亲戚的名义买房。由于手头现金不够,先付30%首付款后把房子过户,再去银行办理抵押,60个工作日内付清尾款。

  “我当时不同意,钱没付清,谁敢把房子过户?”马先生说。可是,中介极力劝他,说张某已经用这种方式买了很多套房子,肯定没有问题。并且提出,可以和我爱我家旗下的投资担保公司签订一份“担保合同”,如果出了问题,由他们负责。签了合同马先生放心了,拿到108万元首付款后,办理了过户。

  2月16日是约定的还款日期。马先生不断联系张某,对方一直不接听电话;去找中介,中介给的两个电话还是打不通。70%的尾款,就这样没了下文。

  马先生在向中介总部投诉时了解到,有同样遭遇的,不止自己一人——周边至少7名房主的9套房产,都是在去年11月到12月,通过我爱我家晶都国际店和望京网络1号店,以这种流程卖给了张某,都没有拿到尾款。

  更令这些卖房人担心的是:合同上的买房人,他们至今没有见过,合同签字都是由张某签在“代理人”一栏。马先生说,合同上的买房人填的是王某,身份信息显示是北京市顺义区城郊的农民。有同样遭遇的赵女士和王先生说,他们房子买主的通讯地址也在顺义城郊。据我爱我家公司透露,共计7户卖房者、涉及9套房产的尾款并未交接完成,买方违约未支付尾款超过1800万元。其中损失最大的王先生三套房卖了930万元,还有650万元尾款未追回。

  “如果不是中介极力劝说,让我们签了《担保合同》,说什么我也不会先把房子过户了。”多名房主都表示。马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他当初签的《房屋交易保障服务合同》,这份合同是由房屋出售方、买售方和我爱我家旗下北京伟嘉安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但对于合同本身的内容,他当时并未细看。“手续太繁琐,需要签的字太多,中介那么说,就相信了。”

  目前,房屋买家消失无踪,但让7户人家担心的是,已过户的房屋均已在兴业银行做了纯抵押贷款。马先生那套360万元售出的房屋,对方居然在兴业银行海淀支行抵押了430万元,还抵押给个人150万元。王先生也查到,自己一套市值350万元的房子从兴业银行海淀支行抵押了493万元,还向个人抵押了90万元。

  据银行人士透露,办理房产抵押需要有专业评估,一般只能抵押到房产本身价值的七成。业主认为“这里面肯定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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