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安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的企业均可依照挂牌出让的有关规定参加竞买。其他相关要求:为加快区域开发进度和品质,确保本区域规划建设的协调统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宗地一并出让,竞买人须对上述三宗地块同时报名竞买,每次加价幅度为三个地块的加价幅度之和,以合计报价数额最高者(等于或高于政府设定的保留价)为竞得人,成交后分别签订出让合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1月30日 至 2014年02月26日 到 安溪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