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来临之际,本网邀约了福建贤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家富、福建双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那刚、福建立行律师事务所律师侯文娟三位资深律师相聚一堂,共同对网友反映的买房问题进行解答。
在问题交流的过程中,几位律师结合自己所接触的买房案件以及读者所反映的热点问题,对买房人提出了三大买房提醒。
福建贤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家富
交房问题受热议在签合同时就得预防
在3·15购房服务交流活动的过程中,网友的买房问题引起了律师们的热切关注。一网友反映,他在泉州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129.46平方米的房子,套内面积为102.01平方米,当时虽然没有写入合同,但是开发商承诺会赠送29平方米的面积。可是,在交房时买房人请有资质的单位来验房,发现房子不仅套内面积跟开发商承诺的面积不符,还存在墙面空鼓、地板空鼓等问题。
律师们提醒,交房环节是买房过程中纠纷频发的地带,其中,逾期交房、房屋质量或面积存在问题是比较普遍的现象。福建双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那刚表示,上述读者的问题是交房案例中比较典型的现象。虽然开发商赠送的面积没有写入买房合同,但是,如果买房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开发商曾作出过这样的买房承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责任。
对于面积差,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来解决,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来解决。遇到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拒绝交房。
福建贤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家富提醒,在碰到交房问题时,不少购房者往往因为签合同时没留心而吃了亏。他表示,在签订买房合同时,需注意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交房条件进行约定,避免在遇到问题时无据可依。同时,在交房时,要查看房子是否达到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质量、消防等方面的验收合格证书,并让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