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参加“以房养老”要注意啥
对于有意向参加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老年人,保监会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要明确自己具有真实的参与意愿,不仅是老年人自己,其家人也能够接受通过住房反向抵押获取养老保障的养老方式;二是要充分了解业务内容,通过向销售人员咨询、向保险公司咨询、向律师等专业人员咨询,包括向监管机构咨询等多种方式,充分了解该业务的流程、各项权利义务等,包括养老金给付、退保、房产维护等方面的要求;三是要有契约精神,一旦决定投保,和保险公司订立合同,就应当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各项义务,满足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和抵押房产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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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老人称以房养老不如以租养老
7月1日,以房养老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城正式试行。据上海民政部门调查显示,90%的老人拟将房产留给子孙,愿意倒按揭的不到10%。“以房养老”在深圳是否可行?近日,记者采访发现,深圳多数老人对“以房养老”难以接受,很多老人向记者表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获取养老收益,不如将房子出租以收取租金养老。
以房养老,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
家住南山区沙河街道68岁退休老人邓先生告诉记者,他现在住在女儿家,其名下有一套南山区三居室的房产,“辛苦了一辈子才买起一套房,当然是留给子女。孩子很孝顺,我后半生都靠她照顾。就算不靠儿女,把两个房间出租出去,自己住一个房间,每个月都能收租两三千元,这样的收入养老也足够。”
邓先生向记者表示,如今在深圳福田区、罗湖区或南山区地铁沿线拥有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每个月收取4000元租金不成问题。
“养老应该在儿女家。”家住福田区园岭街道的陈女士向记者表示,她不能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养老方式,也不能接受自己的房产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房产是自己辛苦攒下来的,百年之后,房产肯定要留给子女。”
记者调查发现,有一部分老人对以房养老的政策并不了解。退休市民曹女士向记者表示,她并不清楚这种养老方式。一部分老人对于“以房养老”中涉及的金融机构表现出不信任。
“房子在自己手上,心里踏实。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谁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宝安区71岁老人倪先生告诉记者。
在记者采访的数十名老人中,仅有一位老人向记者表示,愿意尝试以房养老。“将多余的房产办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每个月收入应该可观。”拥有三套房产的向女士告诉记者,她没有子女,每个月有退休金,并不愁钱花,觉得收租是件很麻烦的事情。“多余房产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省心省力,老了也多一个保障。如果深圳试行,可以尝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