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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同附加条款有异议 可退回购房定金吗?

发布时间:2015-02-06  来源:闽南房产网  

  最近,春节置业服务引发了众多购房者的关注。近日,不少读者问询,如果交了定金,但是对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的附加条款不满意,可以拒绝购买退回定金吗?

 

  对此,福建贤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长鸿认为,如果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发现有条款无法达成一致,购房者可以拒绝签订合同。不过,如果已经签订合同,除非达到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或者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否则,一般不能随便解除合同。

 

  至于能否退回定金,胡长鸿表示,须查看双方签订的定金协议条款,如果没有定金合同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签订,可以退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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