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泉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11月23日起,泉州市承办公积金业务的5家银行间全面开通跨行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业务。
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承办公积金业务的5家银行分别是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兴业银行。从2010年 3月起,我市开始试点建设银行同行还贷,过后陆续开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不同银行间的跨行逐月提取还贷业务。在完成试点运行的基础上,经过多轮开发研究和调试,今年11月16日起在试运行的同时陆续受理业务。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发现,跨行逐月提取还贷业务的工作情况稳定,各方面条件已比较成熟,中心决定将全面推广的时间由原计划的明年1月1日提前至本月23日,让广大缴存职工受益。
该负责人介绍,跨行逐月提取还贷业务将沿用原有的业务流程和申请表格。业务开通之前已经办理的同行委托逐月还贷业务划转资金仍旧划入主借款人的还款代扣卡内,如还款代扣卡卡号变更,则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将资金分别划入申请人的联名卡内。
根据相关规定和系统要求,11月23日起受理的所有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业务,将逐月自动提取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中的个人存储余额,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申请人公积金联名卡内,用于抵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