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遗传承队伍建设,有效保护、传承、弘扬非遗,泉州市文旅局将开展第八批市级非遗传承人申报工作。
据介绍,申报第八批市级非遗传承人要求符合以下条件:所传承项目应在泉州市市级非遗名录内,并为当地县级非遗传承人;从事该项非遗传承实践25年以上,具有明晰的传承谱系,完整、熟练掌握其传承市级非遗项目的传统知识、核心技艺或特殊技能;在该领域或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影响力,能够在该项目的传承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身体健康。
记者获悉,此次申报工作的推荐重点包括市政府公布的市级非遗项目中尚无市级传承人的非遗项目;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可重新推荐市级非遗传承人;对于濒危的非遗项目,可以优先推荐市级非遗传承人。同时,四类人员暂不推荐申报,即群体性较强(如民俗类)、目前难以确定其代表性的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目前在相关项目领域内存在争议的传承人,从事非遗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没有直接从事传承活动的公务人员和研究人员。
非遗主要依靠传承人得以世代相传,加强传承人保护是非遗保护工作的关键。据了解,届时,泉州市文旅局将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程序,同时组织专家评审组和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申报为市级非遗传承人的人选进行初评和审议。(记者张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