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鲤城区印发《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6月起,针对辖区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问题开展“点题整治”,着力完善公租房租后管理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和提升管理水平。
“公租房是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不得用于私下买卖、转租。”鲤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鲤城区现正享受公租房配租的家庭有727户,其中,市直管理房源449户、区级管理房源278套。一旦公租房的租住人员,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或已自购房、现住房状况发生了变化等,不再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就不得继续占用公租房。
目前,鲤城区住建、民政、公安等部门及公租房房源管理单位正联合入户调查走访,开展公租房承租人的资格复核工作,对辖区高科雅园1号楼公租房、华星安置小区公租房、高新南园公租房、江南雅园公租房、西华公寓公租房、新府口公租房、东边巷公租房、芳草嘉园公租房、东宝花苑公租房等进行排查。截至6月25日,已复核700户,发现1户因违规出借,不符合配租条件,现已作出取消保障资格决定。
接下来,鲤城将对辖区所有在保人员资格进行复核,重点核查公租房承租人房产、家庭状况等信息变化,8月底前,将对所有不符合承租资格的对象进行清退,对转租出借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拒不腾退的,协调公租房房屋管理部门配合公租房产权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起诉。(记者张素萍 通讯员赖良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