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春县产格矿区陶瓷土矿探矿权以拍卖方式成功出让。该探矿权是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正式实施后全省拍卖的首宗探矿权,也是近五年我市首宗探矿权拍卖。
本次出让严格遵循新《矿产资源法》“净矿”出让要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避让、用地用林衔接等前期准备,建立全流程合规审查机制,保障评估至拍卖各环节依法合规、公开透明,推动矿业权管理从“行政主导”向“市场主导+全程监管”转变。为科学定价,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省矿业协会开展专业评估,并据此合理确定出让起始价。经多轮激烈竞价,该探矿权最终以31倍高溢价成交。
此次探矿权的成功出让,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家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实践,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矿业权市场化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通讯员张玥 融媒体记者吴丽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