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约定交房的日子。但是,一盆冷水迎头泼了下来。
在石狮工作的马小姐,去年在石狮八七路“中天国际”楼盘买了一套房。双方的合同上约定,最后交房期限为今年的5月31日,但不久前,她突然接到开发商的电话称,交房时间被推迟到了12月31日。
这个消息让马小姐和家人很难接受,她打算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
对此,“中天国际”楼盘开发商——皇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场一负责人表示,拖延交房是天气、道路改造等多个原因,如果有业主要退房或要求赔偿,他们将按购房合同进行。
业主:
开发商延期交房要退房并索赔
3日上午,记者在石狮市区市标附近见到31岁的马小姐,她是一家企业高管,已到石狮工作9年,目前在石狮市区租房住。
马小姐告诉记者,2012年4月20日,她在石狮八七路“中天国际”售楼处,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购得一套97平方米的商品房,总价72万元。
“合同上规定的,是今年5月31日前交房,而购房时的营销顾问明确说‘2012年年底就可以交房’,没想到,已经过了最后交房期限一个多月,却突然接到开发商电话说,因为工期原因,等到今年12月31日才能交房。”马小姐很气愤。
马小姐问原因,开发商称是天气、道路改造等客观原因造成的。马小姐表示,她打算将房子退给开发商,并要求开发商按购房合同进行相应赔偿。
与马小姐一样,邱小姐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
开发商:
业主要赔偿或退房
将按合同办理
3日中午11时40分,记者来到位于八七路附近的“中天国际”楼盘售楼部,一位杨姓负责人介绍,该楼盘是由皇富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建设、销售和营运,共有商品房300多套。
对于延迟交房,这位负责人解释说,该楼盘地处八七路繁华路段,建筑材料运输只能选在后半夜,且周边全部是住宅小区,更不能加班加点施工,“加上本项目在几年施工过程中,遭遇台风、恶劣天气的严重影响,以及八七路‘白改黑’路面施工作业,给‘中天国际’小区的顺利完工带来严重影响。并没有业主所怀疑的‘更深层次’问题。”
杨先生还介绍,“售楼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明确指出,如延期交房,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方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天,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若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30天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已付款的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他表示,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有业主要求赔偿或退房,他们将会按合同内容办理。
对此,石狮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王局长认为,这明显是开发商的违规行为,业主可按照购房合同进行维权。